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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医院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时间:2018-09-06 11:14:44 阅读量:18175

尊敬的医保患者:

感谢您对南漳县人民医院的信任,并选择来我院住院。我院是南漳县技术力量最强,规模最大的公立性医院,是我县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您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服务,我们特向您解读医保患者住院期间相关知识和报销程序,让您真正的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一、 医保患者入院时怎么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首先医保患者或家属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1.分级转诊单

2.已开具住院通知的门诊病历

3.身份证未成年人户口簿社保卡外伤患者“意外伤害申请表及患者本人户口簿”。

4.医保住院通知书(若门诊医生未开,住院后由主管医生开)

住院收费室9号窗口交费医保办1、2、3、4号窗口医保入院登记(也可先在住院科室签订床位后,再办理)已登记签字的医保住院通知书放在护士站,等待县医保局查房签字。出院前完成以上两项签字手续,方可在出院时顺利办理出院手续

二、 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住院事项

 新生儿:当年出生新生儿住院,其父或母任意一方参加了本县医保,可不用缴费,但须持其户口簿在户籍所地的镇(区)人社中心办理登记,户籍在城关镇的到县医保局办理医保登记,完成以上签字手续后即可纳入报销,次年以新生儿本人缴医保费。

 外伤患者:医保外伤患者须增加按要求办理“意外伤害申请表”,并按程序完成签字手续。

三、 医保患者出院怎么办理出院手续

(一)先到护士站,由护士站出具“出院预约通知单”。

(二)准备好以下证件和资料

1.社保卡或身份证(未成年人户口簿)。

2.门诊病历

3.出院记录

4.医保办和县医保局已签字的“医保住院通知书”

5.医保自费项目知情同意

6.意外伤害患者出示意外伤害申请表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到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1-4号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5-7号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和低保、五保、扶贫对象民政医中救助)。并在医保结算单上签字(签办理人名字)。

(四)持医保结算单到住院收费室11号窗口结清住院费用。

四、温馨提示

1.若您因个人或疾病原因未及时办理县医保局查房签字手续,请患者本人持以上证件及资料到医保办对面县医保局办公室办理补查房签字手续。

2.新生儿:若在出院时未完成新生儿医保登记手续,可先在9号窗口交清住院费用,不要结账年出生新生儿住院,其父或母任意一方参加了本县医保,可不用缴费,但须持其户口簿在户籍所地的镇(区)人社中心办理登记,户籍在城关镇的到县医保局办理医保登记,完成以上签字手续后即可纳入报销,次年新生儿本人缴医保费。

3.职工医保医保费用欠缴:若出院时个人或单位医保费用欠缴,在9号窗口交清住院费用,不要结账,待补齐医保费用后再来我院办理医保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