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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五保、精准扶贫救助政策及报销须知(住院)
时间:2018-09-06 11:13:33 阅读量:19337

一、民政医疗救助(低保局)

(一)救助对象

1.低保对象

2.五保供养对象

3.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

(二)救助范围

南漳县所辖的救助对象符合政策住院,均可享受医疗救助。

(三)救助标准

1. 个人支出合规费用在12000以内按70%救助7000元;个人支付合规费用在12000-42000以内的按55%救助封顶救助16500元;个人支出合规费用在42000-62000以内的按65%救助封顶救助13000元;个人合规费用在62000以上的按75%救助封顶救助20500,全年累计不超过57000元。

2. 特困供养对象按100%予以救助,全年封顶救助不超过57000元。

3. 扶贫对象个人支出合规费用按70%予以救助,全年累计不超过57000元。

(四)救助流程

1.入院时:持医保住院通知书和患者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簿)5、6、7号窗口民政医疗救助网上登记。

2.出院时:医保报销结清我院住院费用持发票复印件和医保结算单、患者身份证(未成年户口簿)5、6、7窗口民政医疗救助住院收费处11号窗口领取现金。

如果您结账后未及时进行民政医疗救助登记,出院结账后也可登记,但须等待半个月后再来领取现金。

二、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医保兜底

(一)救助对象

 建档立卡精准扶贫人员

(二)救助范围

南漳县所辖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符合政策住院,均可享受医疗救助。

(三)救助标准

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报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后的剩余可报销费用按100%报销,不可报销按95%报销。

(四)救助流程

民政救助同时进行医保兜底救助。